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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拒履行 温情“明理”受欢迎

浏览 46次 发布时间 2019/03/22

调解协议拒履行  温情明理受欢迎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已不再是件稀奇事儿,但最受伤的却是无辜的孩子,争议最多的是孩子的抚养问题。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通过灵活运用亲情和法理两种手段,成功执结了一起16000元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2013年5月,陈芳张超介绍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情之河,三个月后登记结婚,2014年8月,两人的爱情结晶诞生了。按常理来说,孩子本该是小两口更加甜蜜的催化剂,可不料,二人却因看护孩子以及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2017年9月,不堪忍受的陈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二人达成离婚协议孩子由张超抚养,陈芳每月承担抚养费800元,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调解生效后,由于忌恨陈芳提出离婚,张超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其探视孩子,孩子见不到,陈芳便赌气拒绝支付抚养费生活并不富裕的张超于2018年11月底向鼓楼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也多次上门找到陈芳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从亲情和法理两方面做其思想工作。陈芳始终以前夫不让自己探视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2019年313日,执行法官将陈芳和张超二人一同约到法院,并对两人之间的矛盾和孩子抚养费问题再次进行调解“那是十月怀胎含辛茹苦生下的孩子,无论张超的婚姻存在与否,都是孩子的母亲,你们的矛盾不能牵连到孩子啊,他是无辜的逃避责任不是办法,最终还是会受到严厉制裁,你要好好考虑。”执行法官亲情的角度,以及申请人张超一人带着孩子生活不容易谈起,力争打动被执行人。而对于张超拒绝让陈芳探视孩子的行为,法官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执行法官一次次耐心细的努力下陈芳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起作为母亲的抚养职责,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向张超支付孩子抚养费16000元,  张超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举动,并承诺以后再也不阻拦前妻看望孩子。双方关系得到进一步缓和,至此该抚养案件顺利执结。

(文中陈芳、张超均属化名)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文明办  朱晓珂

电话:2380951